第四十三章:城下之田


小说:川崎穿越爱   作者:泛反反   类别:短篇小说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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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打在川崎城的第一道雪白的城墙上,有点晃眼。稍微有十几度倾斜的城墙高五米,最底下的两米左右是深灰色的方形大石垒成的基底,墙身大概四米高的位置,每隔两米左右是一个半米左右正方形的窗口,应该是用来放置弓箭手或火铳兵用的。墙檐是深灰色的人字瓦。高四米左右的木制漆墨城门高傲地紧闭着,没有半点想对外开放的意思。城门外小广场东北方的红色鸟居上挂着巨大的横幅,写着:川崎城文化交流开放祭。
  明明就是一个交流日,城也不开放,我心想,还祭个什么祭?屁大点儿事儿也祭一祭,这是要祭城呢?还是祭人?祭城的话,城还好端端的;祭人的话,城主也换了几拨儿了,是要祭哪位?其实,“祭”这个东西本身,在岛国已经成了一种节庆文化的滥觞,就是时不时地拿某个小文化特色出来供奉瞻仰一下,慢慢就变成了劳民伤财的百搭便宜借口。
  看着雪白的城墙,不禁在想,这城堡的保洁保养倒是做得不错。这么大一片雪白的户外墙壁,还是在游客区人来人往的热点,虽然很少有高人可以伸手够得着,但是随便扔点东西或撒点什么上去难度并不高。但这墙却份外雪白,甚至看不到明显的灰尘或裂缝。这除了说明保洁和保养的功夫做得足之外,游客的道德意识也可能被周围的气氛影响而提高了吧。
  城门外的小广场被青石路和沙土地分隔成一个“田”字。如果正面面对着这个“田”字的话,它的正北就是城门和主城,西北面是城堡外墙的延伸,一般来说里面应该是马厩、柴房或者下人的宿舍所在地。而东北角,是通往城下那个卖大丸子的小食店和停车场的主路,中途要经过一座跨过护城河的石桥。“田”字的东边是几间小卖部和公厕,看样子是独成一格的小部落,古时大概是客店,外围商家或警卫所在之类的地方。“田”字的东南和西南是城所在的小山丘的山坡树林,也有一部份是刻意开凿的岩壁和已经修整得很好的石阶路。
  而“田”字西南面靠外墙的一角,长着一棵参天古树,不知道树确实是什么品种,勉强有些像松树,但却不是我熟悉的品种。树虽然不是太粗壮,但很高大,大概有三四十米高,如果是在夏天的话,树荫恐怕能把小广场遮住三分之二。但冬天的老树已经只剩下粗壮的枯枝,有些威慑性地守卫在城边。这也是我相信它不是松树的原因之一。在“田”字四边的其它一些树木,都好像这棵老树的随从,也静静侍立左右。广场的南边,还有一座金龙水手舍和例牌的许愿架。
  我们是坐学校的巴士过来的,巴士的停车场在城北外院更西北边的地方,下了车,我们沿着玉川的一条小支流,从城西一个静谧的小区信步踱到城西南的山丘下。一路上,支流河畔的石头护栏,虽然是翻新过的,但还是保留了古色古香的设计。路是典型的岛国精致的柏油小路,只容得下一辆小型车走的双程路。每隔一小段就有十分清晰的“让”、“止”、“>”或“<”等等的路标。而一整片邻河的小区,都是单幢的古代风格住宅。走在河边的小路上,就好像穿越到了有小汽车的古代一样,有一种不是那么现实的感觉。
  由山丘下西南边的一条石阶路向上爬了大概十分钟,便来到城下的小广场。虽然从山坡树林里钻出来的一刻,景观豁然开朗,但已经是人头涌涌。除了来参加文化祭的人,还有一拨来拍结婚照的人。新郎新娘穿的都是岛国的古装,被十几个亲友簇拥着,没见有伴郎伴娘团,好像岛国不太兴这个。
  仁五郎在这次文化祭里,其实没有什么参与。只是派了一个英国学生朗诵一首诗,还有就是白兰地的表演。尽管如此,学校还是鼓励动员了大概三十多个同学来捧个场,顺便有免费车接送到市中心一日游。
  我和妳走在大队人马的最后面,气喘吁吁地爬上石阶。妳戴着墨镜,扎着桃太郎头,粉蓝樽领毛衣,外加一件棕色大衣。紧身牛仔裤的两边分别有一条幼细的铁链,不知道是怎么嵌在裤骨里的。黑色中靴。
  说真的,不单止是妳对爬楼梯有一种无法逾越的障碍感,我也是。就算是在我体力最好的时候,爬楼梯也是我最不喜欢,感觉最消耗体力的一顶运动。虽然事实上、生理上和道理上都确实是。爬楼梯对心肺功能的要求比一般的运动要高,而且,用的不是平时常用的肌肉,所以,无论是当时还是事后,都是对耐力和韧力的极大挑战。题外话。
  我在妳的背后,总算爬完了最后一阶楼梯,后面已经一个人都没有。我们一边站在阶梯口儿喘着气,一边看到在人群不远处,像小山一样的德力挥着手,叫我们过去他那边,看来是前面的人已经霸占了一席之地。果然,当我们穿过人群之后,只见德力、陈桑、赵桑、佐治、祖安娜、狄波拉、塞巴等人,已经在广场东边的一处,占领了为文化祭而特意搬出来的十几张长桌的其中两张。主办单位还温馨地准备了小型冰箱、多士炉和微波炉等简单的煮食器具。一行人开始把背包里的饮品和食物拿出来放进冰柜或摊在桌子上。我背了个背包,把妳的那份儿也装了进去,现在又拿了出来,除了用保温瓶装着的咖啡之外,还有两个保鲜盒,里面装着我的“投石问路”。
  ……
  弁当大会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早上,我又起了个早。从冰箱里把弁当的剩饭拿出来,竟然装了两大个保鲜盒。保鲜盒我是不少的,当然不是用那些前人留下的,噁……而是因为我自己也有一点儿保鲜盒控,喜欢把无论什么东西,吃的还是不能吃的,都分门别类的放进保鲜盒里。一来貌似整齐很多,二来可以防止积灰。要问我保鲜盒本身也会积尘的啊,那我只能说清洁保鲜盒总比清洁里面放的东西方便吧,不是吗?
  好,我拿了其中一个保鲜盒的剩饭出来,虽然可能不是同一个产地或牌子,但却都是岛国的那种圆圆的近似糯米的高档货,被雪藏了两天之后,还能晶莹剔透,在晨光中精神饱满。然后,我又拿了六个鸡蛋出来。鸡蛋,是我这种懒人最忠实的食材,永远绝对肯定不会少。虽然很多学说都指出鸡蛋,尤其是蛋黄,是不能吃太多的,但我才不理,能吃就吃。事实证明,蛋黄的杀伤力,以一天两个为平均数吧,比咖啡低得多得多。而且,我还隐约记得后来有那么一篇文章里的某个学说很有说服力地说过,吃鸡蛋是有助于提高脑部能力的。
  有隔夜好饭,有新鲜好蛋,这当然就是弄鸡蛋炒饭的大前奏啊。为了把这个要投出去的石头弄得更诱惑一些,我还特地买了上好的丰原长葱,未广野龙的淡紫,一田黑豚午餐肉,还借了妳两条荣华腊肠。
  在炒饭里放午餐肉、火腿肉、烟肉,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算是我们家的优良传统。虽然我不能太苟同把冰箱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一起,就能弄出超级美食的神级哲理,但在简单的料理里多放一些东西,多一些尝试,我是绝对不会抗拒的,偶尔还会有惊喜。尤其是炒饭这种东西,简直就是美食炼金的不二法门。
  于是,美食炼金开始。先把鸡蛋炒好,我不喜欢南方的那种炒滑蛋,就是炒蛋炒得半生不熟,一来口感不好,二来可能会有蛋腥味,三来不容易保鲜。所以,炒饭的蛋,还是炒熟炒干的好。用清淡的野龙酱油炒蛋,再加丰原葱花,加几粒午餐肉,可谓完美。然后,把腊肠切粒炒热,倒饭炒热,再把炒好的鸡蛋倒进去一起炒。哦,好家伙,油烟四起,好像着火了似的。香味也像海啸一样向四周奔涌而去。
  这海啸,刚好把走进厨房的彼特冲得昏头转向。
  “上帝!”彼特在油烟里摸索着走了过来,说道:“HK桑,你又干了什么?”
  “炒饭。”我说,还补了一句:“中式特色炒饭。”
  “天!”彼特望了一眼我的锅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HK桑,你可能又做了全世界最不健康的炒饭啊!”
  “呵呵……”我笑而不答。这可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爱夫炒饭弁当。我心想。
  ……
  文化祭的表演进行了三分之一,便到了午饭的时候。我从冰箱里把爱夫炒饭的保鲜盒拿出來,放在微波炉里加热,顿时香气四溢。众人都凑了过来看个究竟。
  我拿了其中一盒过去给妳,一边说:
  “喏,这是我早上做的炒饭,试试吧,应该很不错。呵呵……”
  妳皱了一下眉,接过饭盒和筷子,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饭盒里的东西,然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炒饭,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团,放进了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一旁的陈桑和赵桑等人既好奇又紧张、既渴望又担心地看着妳。
  “嗯,还不错。”妳一边嚼着一边说,笑了一下:“不过,有点儿干。”
  “不错就好。”我也笑着说。我的大小姐,当然会干,我心想,但还是把一早准备好的咖啡随手奉上。
  “嗯。”妳喝了一口咖啡,虽然好像咽得有点辛苦,但还是又夹了更大一点的一团炒饭,放到嘴里,又仔细地嚼了起来。
  “好香哦!”德力趁我没注意的时候,竟然擅自拿起了另一盒炒饭,放到鼻子跟前嗅着,画面着实不雅、不爽也不快。
  “闻什么闻?”我把饭盒拿了回来,然后随便在桌上捏了一块面包递给他说:“吃你的面包吧,也很香啊。”
  “你这不是还有很多吗?就试一点儿还不行?”德力手里抓着面包,有点渴求似恳求着。旁边的陈桑也点着头。
  “也不是很多啊。”我把饭盒揽在胸前,一转过头,又看到赵桑、佐治、狄波拉、塞巴都用差不多的眼神望着我,胸前的饭盒。
  “没关系啦。”妳的声音这时在耳边响起:“Hon桑,你那盒就分给他们吧,我跟你吃这盒。”
  妳笑着把我那盒递给了陈桑,然后,把妳手里那盒递到我面前。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