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大赛前夕


小说:藏国   作者:高月   类别:两晋隋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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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王府马球场,队员们正在训练文射,一个一个上前在百步线处射球,领队王肃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谁都看得出他压力极大,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估计他几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飞鲨还是没有参加训练,队员们都知道他来了,上午被王府的马车接来,下午又被王府的马车送回去。
  尽管飞鲨受伤的事情没有被任何人提及,但消息还在球员中传开了。
  休息时,九头鸟坐在雄鹿身边,低声问道:“听说你看到了?”
  雄鹿叹口气道:“御医在给他换药,非常小心翼翼,用夹板绑住,还有一个药童小心翼翼托着飞鲨手臂,应该是胳膊断了。”
  九头鸟点了点头,他的胳膊曾经折断过,他很熟悉雄鹿所说的场景,飞鲨的胳膊确定是断了。
  .......
  中午时分,在东市的一家酒楼内,杨暄亲自给九头鸟斟满一杯酒,笑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剑南军马球队和左监门马球队都心甘情愿为杨家铺路,你想想为什么?你不能打一辈子马球队吧!”
  “高练他.......”
  “高练是咎由自取!”
  不等九头鸟说完,杨暄便不悦地打断他的话,“他儿子不守官德,刚当上县尉就大肆贪墨,神仙也保不了他。”
  九头鸟不敢吭声了,杨暄又笑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一年的收入是六百贯吧!”
  “是!我每月五十贯,如果加上赏金,每年能拿到一千贯左右。”
  “赏金不谈,每家都会有,杨家的赏钱不会低于嗣宁王,你的传球打得很好,如果你愿意来杨家马球队,每月给你八十贯钱,怎么样?”
  九头鸟心中一阵激动,每月八十贯,一年就接近千贯了,这还不算赏金,还有前途,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能不答应?
  九头鸟连忙欠身道:“我很愿意为杨家效力!”
  杨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他喝了一杯酒,淡淡问道:“听说飞鲨受伤了?”
  九头鸟心中有些诧异,难道飞鲨骨折不是杨家干的?
  他不及多想,连忙道:“确实受伤了!”
  “严重吗?”
  “骨折了,今天御医给他换药,小人亲眼所见,药童很小心地托着他的手臂,御医给他换药后绑上夹板。”
  “哦!原来如此。”
  杨暄眯起眼睛道:“难怪他没有参加与河西军马球队的比赛,我们还以为宁王队保存实力呢!”
  “王肃才不会保存实力,他一向都是拿出最强的阵容,这是他一贯风格。”
  “飞鲨骨折,王肃知道吗?”
  “应该知道,这几天他眼中全是血丝,估计焦虑得整晚睡不着觉,今天上午训练,他脾气大得吓人,把所有人都骂了一通,我们都觉得他快撑不住了,居然要我们练习百步线射门,他以为每个人都是飞鲨?”
  杨暄点点头,“我知道了,等明天比赛结束后,我会安排人来找你,谈谈签约的事情。”
  九头鸟感激涕零,再三表态,他愿意为杨家效死力,他却没有注意到杨暄眼角的一抹冷光。
  .......
  嗣宁王府书房内,冷月向李琳汇报道:“果然不出王爷所料,九头鸟刚才去见了杨暄,杨暄应该是向九头鸟确认飞鲨的情况。”
  “他知道吗?”
  “他知道,雄鹿今天上午告诉了他,我特地问过雄鹿。”
  李琳冷笑一声,“他和高练还真是难兄难弟啊!都相信杨家,吃了大亏还不醒悟,明天比赛结束后告诉他,后天不用来了。”
  “王爷,这样一来,我们就少两人了。”
  李琳沉吟一下道:“你回头去把三角蛇请回来,就说我错怪他了,让他来王府养伤,我给他加俸。”
  “卑职明天就去!”
  “还有,告诉王肃,我觉得黑豹当队正更合适,九头鸟明天就不要上场了,要明天临时才宣布。”
  “卑职明白,一定不会提前泄露!”
  冷月行一礼,匆匆走了,李琳冷笑一声,自言自语道:“杨国忠,明天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
  杨国忠一直在等长子杨暄的消息,他始终没有下定决心要不要去找安思顺,一方面是族妹杨玉珮给了他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他生性多疑,飞鲨到底有没有真的受伤,如果对方用苦肉计,他就麻烦了。
  杨国忠负手在大堂上来回踱步,一阵阵心烦意乱,这时,杨暄匆匆回来了,“父亲,孩儿回来了。”
  杨国忠连忙迎上去道:“马球署怎么说?”
  杨暄无奈道:“马球署说,整個比赛方案都交给天子批准过了,他们没有权力更改,只能抱歉!”
  杨国忠是想把明天的比赛顺序颠倒一下,改成上午由宁王队对阵左监门卫队,如果宁王队上午赢了,他中午就立刻去拜访安思顺。
  不料马球署不肯改,杨国忠其实也知道,流程一改,肯定会激起公愤,天子批准估计是个借口,马球署得罪不起其他球队。
  无奈,杨国忠只得退而求其次,“找到九头鸟了吗?”
  “孩儿找到了,得到了确切消息!”
  杨暄便把九头鸟的话复述给了父亲,杨国忠特别关注细节,领队王肃眼睛熬得通红,十分焦虑,这个可假装不了。
  看来飞鲨胳膊折断确切了,杨国忠终于松了口气。
  杨暄又笑道:“明天九头鸟会补飞鲨的位置,有九头鸟暗中相助,宁王队无论如何也赢不了,父亲就不要担心了。”
  杨国忠点了点头,“也好,一场马球比赛而已,安思顺太贪心了!”
  .........
  下午时分,李邺乘坐马车来到了常安坊,他没有坐王府的马车,而是自己雇了一辆车回家,他家已经不在永和坊了。
  常安坊就在永和坊的南面,昨天裴三娘在这里用三百贯钱买下了一座院子。
  裴三娘从一个病人口中得知了儿子受伤的经过,她心中着实担忧,儿子虽然筋骨强壮,但不代表刀枪不入,万一下一次,对方直接用刀砍,那就彻底完蛋了。
  她当即决定更换住处,从永和坊搬到了南面的常安坊。
  常安坊也是一座平民窟,只是名气没有永和坊大,但贫困程度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裴三娘也经常来这里给穷人看病,她对这里很熟悉。
  而且常安坊和永和坊之间隔着小河,有一座木桥相通,坊墙十几年前就已坍塌,官府从来就不管不问,两个坊之间的百姓来来往往,昼夜不断,压根就没有什么关闭坊门的说法。
  裴三娘买下的院子紧靠城墙,可以说城墙就是院子的一部分,占地有一亩,五六间屋子,院子很大,长有一棵很高大的梨树。
  院子价格确实很便宜,才三百贯钱,这恐怕是长安最便宜的院子了,张平家虽然只卖了两百贯钱,但他家只有三分地。
  狡兔三窟,这就是裴三娘买下这座院子的原因,她是用木大娘名字买下的,就算有心人去查,也不会知道穆春水是谁?
  为了谨慎,裴三娘甚至辞掉了小翠,这样一来,任何人都不会知道他们已经搬到了常安坊。
  当然,裴旻除外,用裴三娘的话说,裴旻的鼻子比小黑还灵。
  黄昏时分,李邺回到了常安坊的新家,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