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丹嗯嗯


小说:川崎穿越爱   作者:泛反反   类别:短篇小说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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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好几百年前,有一支西北的游牧民族,不知道是羌族还是什么族,流落到河套地区。噢,那大概是现在的……”我看着妳,妳皱着眉,摇了摇头。我知道妳对不需要知道的东西绝对不会浪费时间去找、去记。
   “欸,反正是那时候西北面最荒凉的地方,基本上想着大漠风沙,渺无人烟就好了。”我补充,然后突然想到:“啊,『龙门客栈』那个电影,知道吗?大概就是那样子的。”
   “嗯……”妳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嗯,妳也不喜欢看吵吵闹闹、打打杀杀的东西。
   “好吧,”我只好继续:“后来,那支游牧民族在河套定居了之后,又经过几百年,跟当地的汉人融合在一起,放弃了远古的姓氏,可能因为是古老的胡民吧,所以选择了姓古。”我停了停望着妳,似乎看见妳的瞳孔放大了一圈,但妳马上把脸藏在了咖啡杯后面。我再继续。
   “又过了一些年头,这支古氏,最后也没能在那个荒凉的地方繁衍下去。经过了战乱和大灾荒之后,仅存的几家人带着所剩无几的细软,向东迁移。经过了千辛万苦,最后抵达了那个时候,也是现在的京城。”我也停了停喝了口咖啡。妳认真地等待着。
   “这几家人在京城落户之后,生活依然朝不保夕,只能靠干一些体力活儿和租荒地耕维持生计。可能天道酬勤吧,那个时候老实人也还有好报。几十年后,族里有几个晚辈,终于识了几个字,开荒的收成也不错。有的人把余粮拿去市集做小买卖,尤其是花生米,就是比别家的好,受欢迎,赚了几个钱。渐渐地,这几家人的生活开始好了起来。大庄主见这几个后辈老实能干,做小生意谨慎守信,还会写会算,于是便叫了其中两个帮他管帐。两个人兢兢业业,也算是帮庄主渡过了一些难关。后来,他们的子女,也能跟庄主的子女一起上私塾。转眼又过了一代,古氏的其中一个后代崭露头角,被庄主家看中,招了入赘,于是便改了姓。一直又过了七代,第八代还没有男丁。我就是第七代最小的那个。”
   我说完之后,静了很久,咖啡都差不多喝完了的时候,妳轻轻地叹了口气说:
   “嗯……这就是命运。”妳无奈地笑了笑,然后又是很长一段寂静。
   “嗯……这就是命运。”在寂静里回荡。
   其实我也是在很多年后才知道这个故事的,但我记忆中从来没有跟妳说过这整个故事,只是跟妳提过我祖上改过姓。因为,当我知道这个故事的全部的时候,我也知道了妳的故事。而我们俩的故事,是互不相容的。但我现在选择告诉妳,一来不想重蹈覆辙。二来……二来,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机会把这个故事告诉妳了。反正如果不说出来的话,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说出来了,反而不知道会引起什么蝴蝶效应。总之,我不想再有什么遗憾。
   “所以,我知道了。”妳又喝了一口咖啡,露出坚强的笑容。
   “知道了什么?”想不到这个故事可以换红颜一笑,我突然觉得任何事情都是可以改变的。
   “原来,你是『姜饼人』。”妳笑得很甜。
   “什么姜……”我用了两秒。“哎呀,那个『羌』和『姜』普通话不同音喇。”
   “可我说的是航港话啊。”妳撅着嘴笑着说。“姜,饼,人。”
   “那,那好吧,费安娜公主。”我觉得姜饼人也挺可爱的。
   “什么『费安娜公主』?”妳皱起眉问,我忘了妳那个时候还没看妳最喜欢的“怪物史莱克”。
   “噢,那个,嘻嘻……”我学妳笑,我笑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过些日子妳就知道了。”
   “不准有事瞒着我。”妳故意扁着嘴说。
   “是好事,是好事哦。”我向妳眨了眨眼,好想用手去夹妳扁起的嘴,但又不想弄花妳的唇彩。
   “是好事才好哦。”妳把小拳头举起来在我眼前转了转。“小心砂煲这么大的拳头哦。”
   “那试试我的铁包砂掌吧。”我一手包住妳的手,妳使了点劲扯了一下,没扯走自己的拳头,我就这样稍微用力紧握着妳的手,噢,应该是拳。
   “妳的手怎么那么凉?”过了一会儿,我问。
   “你的手怎么那么热?”妳也问我。
   “因为要帮手凉的人暖手。”妳趁我一个不留神,把手抽了回去。
   “那你还挺忙的,那么多人手凉。”妳拿起所剩无几的咖啡,一边喝着,一边望向窗外。
   “不忙,到将来为止只有一个。”我的咖啡已经喝完,只能望着妳。妳好像没发觉自己刚刚变成了濒临绝种的物种。
   又坐了一会儿,我见妳开始有点倦意,便说:
   “不如我们回青之馆吧,妳应该休息一下了。”
   “不用,我们再去丹尼斯坐会儿吧,我知道这附近也有一间。”妳微笑着,充满倦意。
   “嗯。但如果真的累了就要说哦。”我知道妳有自己的原因,可能是不想回房间,应该有某些东西在那里,妳还没准备好要见或处理。
   于是,我们离开了“玉川”,真的是看不到玉川的方向,继续向北走了十几分钟吧,我觉得都快走到东京了。然后,一间丹尼斯在街角拐弯的地方懒洋洋地等着我们。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丹尼斯都是这么空荡荡的,反正,这也是一间似乎被遗忘了的店子。我们随便找了一个角落舒适的位置坐下,然后,我点了一杯热的柠檬茶。实在是不能再喝咖啡了,才下午三点多,已经喝了三杯,今天的血又换成咖啡味了,摩卡的。
   妳也点了一杯柠檬茶,不过是冰的。但我们两个的柠檬茶,还是有一个共通点,没糖的。把柠檬捣碎,喝着苦苦涩涩的茶,这可是我用了几年才跟妳练回来的。妳在的时候,我看着妳喝那酸涩的茶水,每次都觉得牙根酸酸的,心里把五官都挤在了一起。但后来,妳经常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开始去亲自感觉妳的味道,然后,就慢慢地掉了进去,还觉得很酷,酸得很甜。
   当然,我除了喝水和柠檬茶之外,其它所有的饮料,绝大多数是咖啡和奶茶,都是有过量糖份的。所以,在喝咖啡和奶茶以外的饮品的时候,则尽量避免放糖,也几乎变成了自然的求生反应吧。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间店吗?”等饮料到了之后,妳喝了一口,然后说。
   “嗯?”虽然还在记忆黑洞的大风暴边缘,但我大概能猜到,不过,那当然是等妳告诉我之后。所以我怀着这时应有的真实心情说:“这才来了几次?我还没怎么觉得妳喜欢这间店呢。”
   “我喜欢。”妳说得很干脆,好像那是一个是人都应该知道的真理。
   “为什么?”我问:“还是应该我自己去想?”
   “因为,坐在这间店里,好像跟我哥哥更近了一点儿。因为我哥哥也叫丹,D,N,N。虽然不是Dennis,也不是Danny,只是丹。”妳微笑着说。
   “D,N,N?怎么没有元音?”我皱着眉问。
   “有需要吗?丹哥哥说的。”妳笑着回答,我想了想,然后耸了耸肩。我知道丹是哲学博士后,不能用常理判断。虽然他从来也不引经据典,说的都是常理,甚至是俗理,甚至是挺粗俗的理。
   “那这店不是妳哥哥开的吧?”我开玩笑地问。
   “应该不是吧。”妳还真的稍微想了想。
   “还没听妳说过妳家人的事,是妳亲哥哥?”我尽量认真地问。
   “嗯,亲哥哥。将来介绍你认识。”我觉得妳越说心情越好。“前两天他还发电邮给我,介绍一出叫什么『21克』的电影,说的好像是灵魂的重量。”
   “妳不是挺忌讳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吗?”我皱了皱眉问,心里想着好像有什么东西搞错了似的。
   “丹哥哥介绍的就没问题。”妳笑着说,但又想了想继续说:“应该没问题吧……迟点如果出了光碟,你陪我一起看。”
   “当然。”我说。那应该是很快即将发生的事情,我心想。
   “啊!”妳想起了什么,从大衣里拿出了钱包。
   那时候还没有手机照相的功能,或着说那功能还很差。妳在钱包里拿了张相片出来给我看。丹跟印像中一样,胖胖的,那个时候还有头发和全身肌肉。只有五官和神态跟妳一模一样。
   “这就是我哥哥。”妳说“哥哥”的时候,笑得很甜。
   我看了看相片,再看看妳,很想问一下妳们会不会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但想了想可能的后果和妳“砂煲”那么大的小拳头后,还是忍住了没问。
   “这就是我丹哥哥,他在航港开酒吧的,还干些其它的……”妳停了一下,在寻找合适的词汇。“其它的投资。”
   “噢,还从来没听妳提起过。”我装了一下,虽然妳刻意保持我与妳家人的距离,但我将来还是会跟丹有两句的。
   “嗯,丹哥哥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到米国读书去了,一读就读了二十年,中间也没回来过。”
   “那你们还那么亲近?”
   “亲兄妹啊!打死不离亲兄妹啊!”
   我怎么觉得好像是“打死不离亲兄弟”呢。我心想。
   “写信和照片还是有的。不过他那时候还不会中文,还好我英文刚够用。”
   “那之后呢?”
   “之后,他结了婚就回来了,嫂子是正宗航港人哦。爹地很保守的,所以丹哥哥也是很专一的,嫂子是他在米国那边中学就认识了。”
   “嗯。”我静静地听着,静静地与回忆接了一下轨,吻合。
   “他回来之后,似乎是想努力补救亲情关系,整天都跟我和爸妈在一起。还四周围搞生意,中文很快就特别地道了,尤其是粗话。我那时候差不多高中毕业,一有时间就陪他四处逛,见人,帮他谈生意,当翻译。”
   “噢,原来妳就是他带坏的。”妳瞪了我一眼,我不敢再说下去了,举手投降。
   “丹哥哥是最疼我的。小时候父母经常不在家,哥哥和姐姐都在米国,我一个人特宅,但很乖,自己照顾自己,还为父母准备晚餐,做家务。不过,没办法,在我们传统观念那么重的家里,似乎我这小女儿再怎么努力,也不会得到什么重视。后来父母的生意上轨道了,多了在家,反而觉得我很会照顾自己,当我是男生和大人看待,更不怎么理我了。”
   “不会喇,都什么时代了,作父母的都最疼小儿子小女儿的,妳只是给家人感觉不太需要特别照顾而已。”
   “嗯,可能吧。时代会变,但人不会变……”妳若有所思。
   “哎,你知道吗?”妳自己找了个笑位。“我就是太宅,所以高中最后两年还搭校车呢,其他同学早在初中就不搭了。结果我就变成车长了,负责照顾低班的同学。嘻嘻。”
   “那妳的丹哥哥怎么疼妳?”
   “他教我很多东西,在外人面前保护我。那个时候,现在也是,有好多人追我的。”妳翘了翘嘴?,有些得意。我耸了耸肩,无法否认。“丹哥哥就帮我挡,有时候还扮一下我男朋友。我有一次在他的酒吧……”
   “等等等等,妳那时候够岁数进酒吧了吗?”航港是有卖买酒精饮品的年龄限制的,虽然具体几岁我也不太清楚。
   “别打岔!那不是重点。有一次在他的酒吧,我帮他计帐,有个我连印象都没有的男的,借醉缠着我,丹哥哥想把他好好劝走,但他不给面子,越闹越凶,还想拿酒瓶打人。结果丹哥哥一巴掌拍在酒吧的铝櫈子上,把櫈子都给拍变型了。那个男的也就酒醒了,还陪了钱,以后也没见过了。丹哥哥在他的健身室可是教那些大明星做健身的。”这个我知道,丹比我高一点,但二头肌比我的头还粗。他家里的那个二十公斤的铁饼,还是从他举的一对哑铃上拆下来的。
   “这是男人应该做的吧。”我故作镇定地说,嘴角微微抽了抽。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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