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做的饭有点儿软


小说:重生之我真的太帅了   作者:一阙夭心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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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暮和柳轻璃回家没过多久,辣妹子就到了。
  然后二女就在客厅聊天,当曲岑雪听说沈暮要亲自下厨做饭后,脸上的表情极其夸张、难以置信。
  “我跟你说,待会儿不管他做得多难吃,你都要装着很好吃的样子。”
  柳轻璃凑到她身边,咬着耳朵轻声道。
  “我说你才过去一天,怎么变得这么快,他又不是你真老公!”
  曲岑雪嗤之以鼻,毫不退让:“不行,他要是做得不好吃,我一定当面数落他。”
  “算了,随你。”柳轻璃忽然记起了什么,“他今天表现很不错。”
  “你不会喜欢上他了吧,这是换着花样夸啊。”
  曲岑雪起身,围着柳轻璃转了一圈,仔细打量,甚至还伸出双手捧着她的脸蛋,像是要把她脑袋里的想法扫描出来一般。
  “我和你说正事呢。”
  柳轻璃拍开辣妹子的手,把公司楼下停车场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轻璃,你要防着姜雅狗急跳墙,偷偷转移公司资产。”
  曲岑雪收起了嬉笑的神情,以她专业律师的角度帮忙分析。
  “事实上,她已经准备这样做了。”
  柳轻璃面色平静:“不过你放心,我已按照你说的方法收集证据,另外,我还准备了杀手锏!”
  “好,总之你要谨慎!”见对方这样说,曲岑雪适时结束了这个话题。
  接下来,两人聊起了天南海北,甚至是明星八卦……唉,女人不管什么身份,有些骨子里的东西还是很难改变的。
  开饭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七点二十。
  因为在此之前冰箱送到,又折腾了几人一刻钟。
  沈暮系着围裙,一盘盘大菜端上桌,仅是那各式各样的菜式,以及近乎完美的色泽,就看得辣妹子食指大动。
  ……开饭时间太晚,有点饿坏了。
  “给,擦擦汗!”
  等最后一盘菜送过来,柳轻璃见沈暮额头全是汗珠,赶紧递过去两张纸巾。
  她突然有些惭愧,明明是假结婚的对象,今晚弄得有点像仆人,若非曲岑雪在场,很可能会亲手帮他擦。
  “谢谢!”
  沈暮看着美女富婆的表情,觉得好感度刷得很到位,看来辛苦这么久都是值得的。
  他解下围裙,并没有立即上餐桌,反而去厨房给自己盛了一碗米饭过来。
  这一边,辣妹子已经开始动筷了。
  迅速夹起一块回锅肉放进嘴里,无法形容的口感直达舌苔尖端,顿觉满嘴肉香弥漫。
  一嚼,似乎忘记了所有不快;
  再嚼,仿佛身体都飘了起来;
  三嚼,如同羽化飞升!
  太好吃了,甚至比老家的小炒肉还要美味。
  “怎么样?”
  柳轻璃还没有动筷,想等辣妹子先尝尝口感,实在是她对沈暮的手艺没有什么期待。
  “虽说不至于难以下咽,但就这个手艺还得多努力才行。”
  先在心里给沈暮点了100个赞,曲岑雪蹙起眉头说着截然不同的话,标准的心口不一。
  她早就想好了,绝不能夸赞对面那个小白脸,否则那家伙飘起来怎么办,万一真被他当家作主了,岂不是祸害了美女同学?
  “那我试试红烧鱼块!”
  柳轻璃听她这么一说,都不敢去尝回锅肉的味道,想着鱼是自己亲自挑的,希望不要太难吃吧。
  然而鱼块刚刚入口,她刹那就愣住了,不解地望着辣妹子:“岑雪,你尝尝这个?”
  曲岑雪毫不客气地夹了一块,一边享受着红烧鱼的美味,满脸嫌弃的神色,嚷嚷道:“诶,这个更难吃!”
  柳轻璃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以最快速度把满桌七八个菜都尝了一遍,学着辣妹子的模样:“嗯,的确难吃。”
  事实上,柳轻璃心里异常惊喜且满足,依着她的评价,沈暮的厨艺完全不输【笆篱印象】里的大厨。
  一旁的沈暮把二人的举动看在眼里,早已弄明白情况。
  以他两世为人的阅历,两个小丫头片子刚才的演技实在拙劣。
  他也不说破,自顾自添了一勺鱼汤在碗里,也不夹菜,直接闷声开吃,没一会功夫一碗饭下肚,转头盛了第二碗过来。
  “你怎么不吃菜?”
  曲岑雪大感好奇,哪有满桌的菜不夹,专吃白饭的。
  “没办法,菜太难吃,我认为还是米饭更香!”
  沈暮一本正经地答道。
  “米饭怎么可能比菜还香?”
  曲岑雪觉得这家伙烧饭烧傻了,塞了一口手撕包菜后,要刨根问到底。
  “我这饭煮得有点儿软,恰好适合我的胃口。”
  沈暮说话间,又添了一勺鱼汤。
  “原来是软……哈哈哈哈!”
  辣妹子差点当场喷菜!
  ……
  这一餐吃得很久,满桌的菜几乎清了个精光,当然,沈暮后来可没有一直吃白饭。
  “该死,吃得这么撑,明早起来肯定得长两斤,又要减肥了。”
  辣妹子临走前还在向柳轻璃抱怨。
  “你还说,若不是你今天过来,我也不会吃那么多。”
  柳轻璃不甘示弱,把辣妹子当成了罪魁祸首。
  晚上十点,柳轻璃上楼睡觉,刚到楼梯口时忽又顿住,转头对沈暮道:“谢谢你做的大餐,我很满意。”
  沈暮清楚,经过这一天的相处,两人的关系变得亲近了许多,至少没有那种明显的距离感了。
  但他还得继续熬夜奋战!
  沈暮去了书房,搜索租赁办公楼的相关信息,直到夜深。
  7月8日,星期四,天气……不重要,心情不错就行。
  沈暮依旧早起、跑步,吃过早餐,送美女富婆到琉璃大厦后,他开始了满城晃荡。
  从昨晚查询的几个位置挨着跑,可整整一天下来,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办公楼,少数是他看不上,多数是价格太贵。
  直到又过了一天,沈暮找到体育馆附近。
  中介阿姨一听他的要求,立即道:“小伙子运气不错,我这边有一家昨天刚挂出来的房源,基本上满足你的条件,只是……”
  “只是什么?”
  “他们那边一批办公家具和用品,希望下家能接手。”
  “等等,我考虑一下……之前这家单位是做什么业务的?”
  “好像是做高档礼品包装。”
  “多大面积?”
  “200平米。”
  “那行,我们先去看看再决定!”
  沈暮突然醒悟,发现接手一个现成的办公环境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不仅能省掉近月的装修时间,还能省出一笔费用来。
  要知道,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如果是纯毛坯的办公环境,装修期间招来的员工如何安置?
  另外,一项项花费下来,沈暮已不能肯定40万起步费是否够用了,不论猎头以及各种中介的费用,他之前没有细算。
  所以如果有能省钱的选择,自然要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