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到达沛县


小说:诸天答题:只有我知道正确答案   作者:王子凝渊   类别:时空穿梭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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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不投机,易小川愤然离开。
  原本他见到高要还是挺开心的,毕竟在秦朝就他和高要是现代人,加上高岚的关系,多少沾亲带故。
  没想到高要脑子抽风,居然给他脸色看,真是不知所谓。
  “本来还想带着你飞黄腾达,是你自己错过了机会,别后悔。”
  易小川确实打算前往汤巫山,不过在此之前,途径沛县会籍,那里有初汉三杰之一的萧何、大将樊哙,还有汉高祖刘邦,这些可都是未来的大腿。
  易小川家境优越,虽然不是历史系的高材生,但对于历史上的名人和一些事迹还是知道的。
  虽然嘴上没说,可在易小川的心里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清楚自己很可能回不到现代,所以已经开始为自己铺路。
  如果能够抱上刘邦的大腿,起码可以大富大贵。
  不过易小川那时自己的想法,实际上,他只是热脸去贴刘邦的冷屁股。
  和易小川一样,刘邦此人也是十足的坑货。
  表面上讲义气,说场面话,画大饼都轻车熟路,但从来不把兄弟当兄弟,这点和易小川可谓是如出一辙。
  当面都是好兄弟,讲义气,用得着你的时候,你说什么都对,一但没了用处,或者对他们产生了威胁,就会背地里拼命捅刀子。
  见易小川离开,牧九歌并没有阻止。
  要杀易小川很简单,但那样太过无趣。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牧九歌不介意拿易小川解解闷。
  见易小川和高要闹翻,吕公有些好奇的看向高要,问道:“高公子,这易小川与你可有过节?”
  “他就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不用管他。”
  高要不屑道。
  听到高要的话,吕公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倒是一旁的吕素开口道:“高公子何出此言?”
  她见易小川虽比不上牧九歌,但外貌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可是高要对易小川仿佛有很多仇怨。
  难道就因为易小川之前没有找过他,那这高要的心胸未免过于狭隘了些!
  吕素之所以这样想,是吕素根本不了解易小川。
  如果吕素真的了解易小川,估计这个温柔的小姑娘都会提起刀追着易小川砍。
  牧九歌看出吕素的心思,暗刀一声傻丫头。
  原剧情中,易小川救吕素是事实,害吕素也是事实。
  如果只是如此,最多算是扯平,谁也不欠谁。
  可易小川最不应该做的就是欺骗了吕素的感情。
  吕素涉世未深,感情真挚而纯粹,可以说是神话世界中,广大男性同胞最喜欢的角色。
  如果说要从神话世界中选一个女性角色当老婆,大概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性都会选择吕素,而非玉漱公主。
  可以说吕素就是许多人心目中的白月光。
  对于观看过神话的人来说,神话只有八集!
  在吕素死后,神话就失去了美好。
  而在原剧情中,易小川感染瘟疫,吕素不离不弃,之后遇到了高要与崔神医。
  但崔神医却只有一份解药。
  当时吕素因为日夜近身照顾感染瘟疫的易小川,也感染上了瘟疫。
  原本崔神医是打算用解药医治吕素的。
  因为吕素病得较轻,生存的几率比易小川更大。
  但面对生死抉择,吕素却毅然决然将活下来的机会给了易小川。
  易小川当时卧床不起,醒过来看着端着药的吕素,说什么“之前对你说从来没喜欢过你,那是假话”。
  之后易小川病好了,拿着草编的戒指向吕素求婚。
  可是吕素却已经病入膏肓,坚持不下去,不久就香消玉殒!
  接下来就是易小川杀人诛心的内心独白,说什么“你为我而死,我却不是为你而生,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听听,人言否?
  你不爱人家,还心安理得接受别人的照顾。
  前脚向人求婚,后脚就来一句,从来没爱过你。
  这是人能干出的事儿?
  说到底,易小川喜不喜欢吕素,肯定还是有几分喜欢的。
  或许是出于感激,但已经求婚了,如果吕素没有病死,两人多半会在一起。
  但吕素一死,易小川立刻就变脸,就是不想负责。
  毕竟吕素只是牺牲了一条命,易小川圣母怎么能为此赔上自己的后半生和爱情呢!
  而易小川对高要所做的一切,更是令人三观炸裂。
  高要承认自己是个小人,但也没有易小川那样反复无常,玩弄别人的感情,还恬不知耻把过错都推到别人身上。
  吕素如此,小月也是如此。
  对于她人的好,易小川都欣然接受,可一旦让易小川负责的时候,他翻脸比翻书还快。
  也就是只有对玉漱公主起而不舍,但那真的是爱吗?
  或许更多的是一种求而不得的偏执。
  在答题空间看到易小川的种种行为,高要就对易小川不报任何希望。
  见吕雉追问,高要解释道:“易小川不仅是我的同乡,也是我妹妹的男朋友……”
  秦朝可没有男朋友的称呼,所以吕雉不解的问道:“什么是男朋友?”
  虽是问话,可吕雉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牧九歌的身上。
  问这话,更像是在展现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牧九歌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吕雉的身上。
  吕雉确实毕竟漂亮,但牧九歌的双眼目力太强,可以看到他人脸上的毛孔和各种细菌,也能看透对方的五脏六腑。
  嗅觉也远超常人,能够分辨很多常人无法察觉的气息。
  普通人在他面前,缺陷会被无限放大。
  什么美人,不能脱去凡身,都是红颜枯骨!
  也就月婵仙子、魔女这样修炼有成,才貌双绝的天之娇女,牧九歌才有些兴趣。
  这次前来,其实是牧九歌少时观看神话,心中留有遗憾,否则他手底下掌控诸多世界,亿万生灵等着安排,哪有闲工夫来这个灵气近乎绝迹的低端位面。
  高要可没有牧九歌的实力和心态,只挠了挠头解释道:“男朋友,就是……就是,就是那种关系嘛,你可以理解是未婚夫!虽然没有结婚,可我怎么也算是他半个大舅子吧。”
  “结果他跟我妹妹交往期间,在外面沾花惹草,还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我找了他整整三年,走了上千里路,多少次差点挺不过去......”
  谷高要说往事,都是一把辛酸一把泪。
  以前他好歹也是个大厨,起码衣食无忧,自从来到这里,为了寻找易小川,他就没吃过几顿饱饭,要不是命硬,估计早就暴尸荒野了!
  吕公闻言,对高要行了一礼:“高公子,实乃重情重义之人!”
  高要擦了擦脸,连忙扶起吕公:“我对易小川可以说是掏心掏肺,可是易小川呢,看他先前的神态,估计早把我忘了,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我算是把他看透了!”
  吕公等人闻言,回想到当时易小川见到高要的神情,心中大致已经有了判断。
  这个时代,侠义之风盛行,对于重情重信之人都会佩服,对于易小川这样无情无义之辈,则会加以鄙视。
  “这个易小川白有一副好皮囊,却不想是狼心狗肺之人,高公子与他割袍断义,却为明智之举。”
  “是啊!”
  吕公一家对于易小川的印象都跌至谷底,这对他们来说算是好事,否则真和易小川走近,少不了要家破人亡!
  牧九歌见几人聊得起劲,看了看天色,说道:“易小川此人是天煞孤星的命格,能避则避,话已至此,既然你们没事了,那就此别过。”
  牧九歌说完,转身就准备和高要离开。
  “等等,恩公请留步。”
  身后传来吕公的声音。
  牧九歌转身看着吕公:“还有事?”
  见牧九歌似乎平易近人,比较好说话,吕公言道:“恩公前行的方向,可是前往沛县?老夫等人也正好前往沛县,如今老夫的随行护卫死的死伤的伤,若是在途中遇再到歹人,必然凶多吉少,所以老夫厚颜想请恩公同行,待到沛县之后,老夫定当报答大恩。”
  吕公是个明白人,并没有隐瞒自己心中想法。
  一来确实是害怕遇到其他的山贼土匪。
  二来则是看出牧九歌不凡,想要结交。
  “那便同行吧。”
  牧九歌信手一挥,地上的尸体被沉入地底,算是入土为安。
  起码比曝尸荒野,比野兽啃食的强。
  吕公见此一惊:“这是仙术,恩公果真是神仙,老夫眼拙,还请仙人莫怪!”
  “只是一些小法术而已,不必在意,你也别老是恩公恩公的叫着,吾名牧九歌,你也可以跟高要一样叫吾牧神。”
  牧九歌并没有扮猪吃老虎的打算。
  隐藏自身,只是因为自身不够强。
  在神话世界,牧九歌是绝对无敌的存在,根本没有必要隐藏。
  吕公等人上车,牧九歌取出一张飞行符,带着高要坐到上面,随着车队慢慢前行,顺带晒晒太阳,补充能量,少是少了点,总比没有好。
  见牧九歌拿出如此神异的宝物,吕公等人心中已认定牧九歌就是仙人,不敢有丝毫不敬。
  吕雉和吕素则是不是透过马车的帘子看向牧九歌,眼中异彩连连。
  她们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也见过不少世家公子,可是无人可以与牧九歌相提并论。
  现在的问题是,对付是高高在上的仙人,她们可以高攀吗?
  “妹妹,你觉得牧神怎么样?”
  吕雉觉得牧九歌完全符合自己心目中夫君的标准,不止符合,甚至还超标了。
  若能为此人之妻,此生足以!
  她的性格比较外向,胆子也比许多女子大,敢爱敢恨,心动了,就想要展开行动。
  吕素和吕雉的性格不同,比较内向,但外柔内刚,而且对爱十分认真,一旦认定一个人,便会生死相随。
  可她觉得牧九歌抬高神秘莫测,进而感觉自惭形秽,有了自卑的感觉,低着头说道:“牧神风度翩翩,乃是谪仙临尘,跟我们不是一路人!”
  吕雉并没有注意到吕素的身色,一双眼都放在牧九歌的身上,越看越着迷。
  就像是私生饭看到爱豆一样,我感觉对方全身都是闪光点。
  周围的一切都瞒不过牧九歌的感知,他自然发现了吕雉炽热的眼神。
  对方就是馋他身子。
  对于优秀的异性,产生好感是本能,牧九歌现在完全可说是顶级人类。
  仙帝之境,对于异性的吸引力无与伦比,还不是牧九歌收敛气息,可以让追求者围绕地球转三圈。
  只不过牧九歌对于一般的庸脂俗粉,早就没了兴趣。
  完美世界的仙子、圣女,只要牧九歌愿意,都可以任君采摘。
  如果是刚刚加入答题空间的时候,牧九歌或许还会对吕素、吕雉有想法,现在却看淡了。
  女人只会影响他拔刀的速度。
  到达沛县,坐着飞行符的牧九歌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因为牧九歌施加了一个隐形屏障,只对给别人可见。
  “吕雉,快去让下人准备酒菜,为牧神和高公子接风洗尘。”
  到达府邸只会,吕公连忙招呼吕雉去准备。
  “不必为我准备,在府中借住几日即可。”
  牧九歌早就可以辟谷了。
  食气者,神明不死。
  到了牧九歌这样的境界,普通的凡俗之物,吃如腹中对身体并无益处。
  牧九歌有口腹之欲,有时会吃一些美食,但吃的事上古珍品,喝的琼浆玉液,饭后水果是蟠桃、仙果,喝茶都会放几片悟道茶。
  早已和普通人脱节!
  寻常食物也可以吃,但其中的能量对牧九歌来说微乎其微,反而还有炼化杂质,不如不吃。
  “是老夫莽撞了。”
  吕公恭恭敬敬,完全是把牧九歌当大神供着,甚至在想要不要立个牌位,上上香?
  高要笑呵呵道:“牧神不吃俗物,我吃,劳烦吕老伯了!”
  “那里那里,快请进。”
  虽然高要其貌不扬,但吕公顾念他和牧九歌的关系,还是相当客气的。
  来到客房,牧九歌看向高要,说道:“我并不喜欢绕弯子,你的资质一般,可以加入诸天联军,让诸天联军为你征服这个世界,当然,不加入也没关系,我不会勉强别人。”
  “加入,我当然愿意加入。”
  高要又不傻,有好处当然想占,至于诸天联军进入这个世界,会带来什么样的腥风血雨,高要不在乎。
  如果换做是易小川,估计会拒绝,高要却不会。
  “那好,这是时空坐标,你可以找个地方投放,到时自然有人前来助你。”
  牧九歌已经想到了人选,那就是嬴政。
  这个大秦也有嬴政,但太过废物,和秦时明月世界的嬴政完全没有可比性。
  由嬴政来解决这个变体,比较合适,也看见降低不必要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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