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北大禁区


小说:我在北大学考古   作者:莫鞑   类别:都市生活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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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关园离开以后,苏亦并没有去燕东园,因为晚上有约会。
  周五的时候,他就提前过去燕东园周一良先生家中。
  在周先生家中,除了学史,还有外语,这个外语,不局限于英语,日语,梵语都有。
  周先生也不会像教本科生那样教他,而是让他去书房,想看什么就看什么,遇到不懂的东西就问。
  周先生也没闲着,他也在整理自己的书稿。
  周先生常常说,从回国以后,近乎荒废了魏晋南北朝史料的研究,现在从头捡起来,担心时间不够用,有一种紧迫感,要与时间赛跑,生怕愧对陈先生当年的教诲。
  周先生关于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研究,出国前,到八十年代以后,中间相隔几十年,学术之路兜兜转转,最终回归本心。
  一开始到周家的时候,苏亦心中始终有种焦虑感,类似于伪学霸被老师喊到家中谈话,担心被发现自己之所以考试高分完全就是作弊的结果,后来,他也就释然了。
  伪学霸也是学霸,努力把自己武装成一个真学霸就行。
  在周先生家中,学史,读诗,也挺幸福。
  周先生也不考究他的学问,更多是他帮梳理短板,苏亦早前担忧的情况也没有发生。
  其实,改放还没成为基本国策,高校的风气,还趋向于保守。
  北大还有专门的留学生食堂吃饭,中国学生跟外国留学生是不能同时就餐。
  不是说留学生就高人一等,而是变相把两个群体隔绝起来,减少学生之间不必要的交流。此外,图书馆语言学、西方文学的书禁止借阅,整个国家还处于保守沉闷的文化氛围之中。
  这是校方的规定,落实到执行层面,也就变味了。
  苏亦他们这些研究生,就可以进入书库借阅书本,这种情况下,哪还能禁止他们翻看西方文学作品?
  至于语言学?就更扯。
  本科生可以制止,他的室友王凯旋跟刘立言都研究法国史,人家不学法语,如何研究法国史?
  在课堂上,也是如此。
  金克木先生都开设梵语文学。
  中文系的老师,在课堂上,也会给学生解读自己翻译的国外论文,分析国外最新的语言学研究成果。
  在周先生家中也是一样,这里没有“禁书”,苏亦想看啥就看啥,周先生也不禁止他看。
  同样,校方禁止的东西,除不能随便跟留学生接触,不能借阅语言学,西方文学类书籍外,也禁止举办舞会。
  北大的风气是:越禁越跳。
  于是,北大的野生舞会就悄然开始。
  而且,也不是近期才开始,77级的学生,已经开始突破这个禁区。
  上周,黎新叶邀请他参加舞会,他当时有些犹豫,然后叶子同学就说,“你要不来,我也不去了。”
  因为她也是第一次参加舞会,想要找一个熟人当舞伴。
  这种情况下,苏亦觉得自己要不答应,就太禽兽了。
  于是,他就赴约了。
  从中关园回宿舍,把许婉韵送回宿舍的时候,这姐们还调侃,“苏亦,你都参加舞会了,就不邀请我当舞伴吗?”
  苏亦哭笑不得,“婉韵姐,你别笑话我了。”
  返回宿舍,马世昌他们倒没啥,王讯跟张新这俩货就直接冲到他宿舍。
  因为他俩也参加今天的舞会,之前在文学社混,他俩也认识不少中文系的姑娘,这两货也开始蠢蠢欲动。
  苏亦本来不打算干吗,结果这两货过来他宿舍翻箱倒柜,直接把他的三头皮鞋跟休闲西装西裤都给找出来了。
  “小师兄,你就穿这一套,到时候,一定是今晚舞会之中最靓的仔了。”
  这个家伙之前参加文学社活动的时候,看到他穿过这一套衣服,可谓是记忆犹新。
  今天再度起哄,让他穿同一套。
  苏亦才不穿,“我还有另外一套。”
  他在广美的时候,让老妈帮忙裁衣,又不是只弄一件外套,要不是布料有限,他都可以弄一套立裁的英式西装。
  不过他现在穿的有点像意大利那不勒斯派西服,他弄的肩袖也借鉴那不勒斯带褶的袖头——瀑布袖,不像英式西装那样要肩垫,袖子的面料自然地从肩膀处垂下,由于没有肩棉,袖头处就会形成自然的像瀑布一样的褶皱。
  而且,那不勒斯西装讲究的就是宽松,洒脱。
  如果是在前世,王讯这货见到苏亦的西装,估计就会来一句,“骚男标配。”
  因为骚男都喜欢那不勒斯西装。
  不过这玩意的讲究做工,苏亦前世闹着玩的立裁水平还弄不来这玩意,倒是他老妈吴老师特别喜欢尝试这个新鲜的东西。
  苏亦给她画完效果图以及版型图以后,吴老师饶有兴趣的给他裁剪订制了。
  用吴老师的话来说,就是不能让自家儿子在穿衣服方面落后于首都人们。
  事实证明,苏亦的穿衣风格不仅不落后,还有点超前了。
  不过苏亦在北大,一贯特立独行。
  从入学到现在,经常出现在北大众多学生里面的话题人物,在穿衣方面,反而,不怎么引人瞩目。
  原因很简单,他除了历史系的课堂外,鲜少出现在其他场合,图书馆不算。
  唯一正式亮相,就是上一次文学社的活动,不仅火遍北大,大有火遍首都高校圈的趋势,毕竟,高铭先生家的大儿子已经把苏亦的哼唱的歌曲弄到中国音乐学院去了。
  不出意外,这些诗歌慢慢发酵,肯定会在北京各大高校里面流传。
  不过这就不是苏亦需要去操心的事情了。
  还是回归穿衣服的问题。
  苏亦不肯穿上一次的衣服,因为他还有其他的新衣服。
  王讯却极为遗憾,“上一次的西装外套挺好看的,虽然不是呢子面料,但款型很好看,比我们的65式军外套好看多了。”
  苏亦笑,“你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借给你穿。”
  王讯意外,“真的?”
  苏亦点头,“真的!”
  王讯说,“那多不好意思。”
  “那算了!”
  “别啊!”
  这货,最终还是不舍得,他之前打听苏亦在哪里定做的衣服,还想要定做同款,知道是苏亦老妈帮忙定做的话,这货才熄了这个心思。
  然而,苏亦看出他对这件衣服的喜欢。
  “那就送你了!”苏亦说。
  “真的?”王讯又跟复读机一样,重复刚才的话。
  苏亦笑,“真的!”
  “真也太贵重了吧!”王讯不好意思。这一次是真不好意思,他直接摇头。
  苏亦笑了,“那我送给张新了。”
  “别啊!”
  这个时候,王讯也不再讲谦让精神了。
  苏亦也不逗他了,“衣服我也才穿一次,就上一次穿,这样的外套,我妈做了四件,四件当中,款式差不多,就是颜色有些细微差别。你喜欢哪一件都可以挑。”
  “那就灰色这件吧。”王讯说。
  看得出来,他还真挺喜欢这件的。
  苏亦望向旁边的张新,“你呢,喜欢哪一件。”
  “啊?”张新意外,“我也有?”
  苏亦点头,“当然,不能厚此薄彼,再说,咱们之间缘分可不浅。”
  张新笑,“那就太感谢小师兄了。”
  苏亦也笑了。
  这家伙话不多,不像王讯一样是话痨,但,他做事更有个人的主见,认定的事情,不会像王讯一样,死要面子活受罪。
  这不,现在拿着苏亦的衣服,他就穿在身上了,而且因为他有点瘦子,衣服还有点松垮。
  “怎么样?还行吧?”张新穿在身上,还左右看看。
  王讯说,“很合适啊。”
  “挺有精神的。”苏亦说道。
  其实,按照他的审美来说,衣服穿在张新的身上,稍微宽松了,没有很好的修身效果。
  这个年代也不讲究修身效果,主要还是以宽松为主。
  就算是九十年代的港星,穿的衣服也都是以宽松为主,修身反而后世才流行起来,每一个时代流行的元素都不一样。
  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有没有精气神,就看这衣服够不够新,布料够不够好。
  绫罗绸缎穿在身上的感觉,终究跟粗麻破布穿在身上是不一样的。
  也不是说现在苏亦衣服的布料有多好,张新跟王讯的衣服就破,而是一个比喻。
  见到张新穿好衣服,王讯也没有扭捏,直接把衣服穿在身上,相比较之下,他的稍微壮实一点,衣服的效果更贴身,结果,这家伙反而觉得短了。
  苏亦哭笑不得,“不短,外套主要是看肩膀,肩膀不紧,就合适。相信我,这些都是我在广美工艺美术系的书本上看到的。”
  这年头,大家都相信权威。
  苏亦也只能拿权威来说话。
  王讯半信半疑,最终也没说啥。
  看得出来,他始终很的挺喜欢这件外套。
  易轻扬换了一件黑色的休闲外套穿在身上。
  然后在王讯跟张新的建议下,穿上他的三头皮鞋。
  这也是他第一次穿这皮靴。
  结果穿出去,苏亦后悔了,不是觉得太高调,而嗑脚后跟。军官皮鞋质量肯定没得说,脚感却不太好,有点硬。
  刚穿的鞋子都这样,都需要一个磨合期。这些字小叔送给他的时候,苏亦就一直放着,现在穿起来,舒服才见鬼。
  他就是疏忽,走下楼的时候,才觉得不对劲,刚想上去换鞋子,却被王讯跟张新两货拉住了。
  王讯说,“反正鞋子以后都要穿,总要有第一次。”
  张新也说,“长痛不如短痛,而且,今天你第一次跟叶子同学约会,不正式一点,不合适。”
  这两货的话,在苏亦看来都有些起哄的味道,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话有一定的道理。
  鞋子总是要穿的,不然可能扔掉,那么在鞋子磨合期肯定会脚疼,只能忍着,然后点一下软鞋垫了。
  他折回宿舍,加了一张鞋垫,重新下楼。
  不仅如此,王讯还把凌余放在苏亦宿舍的红棉吉他给背上了。
  之前,中文系老大哥凌余把吉他拿下来听苏亦唱歌以后,就没有拿回去,一直留在苏亦他们宿舍,美其名曰是让苏亦练歌,实际上,是想让苏亦再次跟叶子合唱《女儿国》给他们听。
  苏亦问,“你会弹吗?”
  “不会!”这家伙老实说。
  苏亦无语,“那你还背?”
  他理所当然道,“小师兄你会啊,万一到时候,需要弹吉他呢,再说,现在时间还早,大饭厅能腾出来空间,还要好一会,这段时间,咱们也不能干等着啊。到时候,小师兄,你给我们弹弹吉他唱唱歌,也不至于冷场,对不对。”
  苏亦也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
  但,苏亦觉得,这货之所以被着吉他,用意不仅仅如此,更多的原因还是因为他享受路上其他学生投来好奇跟羡慕的目光。
  苏亦他们没有直接去舞会场地,而是去31楼等黎新叶她们。之所以说是她们,那是因为黎新叶叶不是一个人,她跟方灵都去,李志虹叶一起。
  这一等,就等了大半个小时。
  王讯跟张新无所谓,因为女生宿舍楼前,也不止他们仨在等待,同样也有其他人在等。
  相互之间,还报以友好的微笑。然后露出你懂得的神情。
  不用想也知道,都是要参加周目舞会的。
  王讯还装模作样把吉他拿出来拨弄,到时候吸引不少目光。
  “我不认识你。”苏亦赶紧远离这个骚包。
  黎新叶李志虹方灵她们仨出来了。
  当然,也不是说就只有她们仨参加,只是苏亦在她们77文学班,也就认识这仨。
  经过介绍,也都分别认识另外三个姑娘。
  皮肤有些偏黑的姑娘叫查英华,很少见的名字,跟金庸老爷子同姓。名字也很特点,很男性化。
  皮肤之所以黑,那是因为插队被晒的缘故,估计再过一两年,又恢复成白皙的城里姑娘了。
  剩下的两个姑娘,分别叫黄佩嘉跟王晓萍。
  查英华跟黄佩嘉,苏亦没听说过,至少前世没听过她们的名字,不过根据介绍,她俩在进入北大读书之前,已经发表过作品了,算是小有名气的小说家了。
  王晓萍,苏亦就不陌生了,著名的编剧,著名导演郑大龙的妻子。
  这个时候,两个人还没在一起呢。
  见到苏亦他们仨,几个中文系的姑娘娇笑不已。
  黎新叶原本是走在后面,见到苏亦守在下面,都快步走过来。
  “苏亦?你们怎么来了?”叶子同学语气有些意外,也有些高兴。
  苏亦笑,“等你们啊!”
  “小师兄,你要是把你们改成你,我们叶子估计会更高兴了。”方灵打趣道。
  苏亦配合,望着黎新叶,“嗯,等你啊!”
  噗嗤!
  黎新叶再度娇笑,“你就不要跟方灵姐瞎闹了。”
  王讯跟张新跟朝着她们打招呼,“还有我们呢。”
  方灵说,“你们仨,好整齐。”
  李志虹说,“还是小师兄最帅。”
  其他姑娘也纷纷点头。
  王讯问,“我们仨都差不多啊,为什么就小师兄最帅。”
  “那是因为你不帅。”方灵说道。
  瞬间,众女捧腹不已。
  这话相当于你丑的委婉说法了。
  好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