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靠谱的攻方律师


小说:永不独行的挑战   作者:大脸蚂蚱   类别:娱乐明星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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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方,则是根据两点,提起反诉。
  洪哲来阐述第一点——
  吉,尿了!
  “在法庭上,黄头发像话吗?”吉撇了撇嘴。
  亨敦立刻反击:“那秃头的就像话了吗?”
  吉,抬头。
  朴社长,抬头。
  闲人王,抬头。
  嗯,无限挑战脱发三人组。
  虽然本意只是怼吉的,但好像,所有人都中了招。。。
  咳,亨敦做了个对不起的手势,起身,来阐述第二点理由。
  就是吉因为这一次事件,曾经脱口而出,称刘班长为“谎话精”的事情。
  既然小便小子是名誉毁损,那么谎话精就不是了么?
  更何况,国民MC的名誉,不比你个无名之辈,值钱多了?
  “名誉毁损罪是什么,你们知道吗?”傻哥立刻开始牵制。
  “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张律师也加入了互相攻讦的行列之中,着实把旁边的洪哲吓了一跳。
  不过,朴社长直接把人堵了回去:
  “把这大叔去掉吧!”
  您一个四十多的,叫人家一个三十代的大叔?
  洪哲站起来,做半正式的发言:
  “虽然说是名誉毁损,但是我们的吉xi,正如大家所知,在艺能界里,完全没有可供传颂的名誉。”
  “这并不构成名誉毁损,因为,没有可以毁损的名誉!”
  不过,他倒是没有占到哪怕一点的便宜。
  因为闲人王的智商,突然上线了:
  “那么,不是那么为人所知的大众们,就不会受到名誉毁损了吗?”
  这个,反驳不了啊。。。
  所以,洪哲装出了专门看稿子,什么都没有听见的样子。
  至少,场面上不能输!
  “卢洪哲xi,请把头抬起来。”闲人王要求道。
  “嗯,嗯?”洪哲故作无辜地眨了眨眼。
  不过刘班长好像有了招数:
  “法官nim,虽然我不是律师,但我可以说几句话么?”
  “请说吧。”法官也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事实上,脸上还带着隐约的笑容。
  现场观看无挑,机会难得啊!
  刘班长顺势起身:
  “不是说不能受到名誉毁损。”
  “但是,把原本的名誉做出来了,这怎么能叫名誉毁损呢?”
  亨敦也进行辅助:
  “那个时候,吉在艺能界并没有什么根基,或者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
  “在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的时候,我们的刘在石xi,让他以小便小子这样一个可爱的形象,和很多人更加地靠近了。”
  “所以,因为这件事,吉xi的名誉,其实是提高了的。”
  “那样的话,”老朴也按捺不住了,“本人的心情会不好,为什么要由你们来做决定呢?”
  “你们难道是他的监护人吗?”
  傻哥也起立:“说是可爱的形象,那么广告为什么会取消呢?”
  “什么样的广告被取消了呢?”洪哲伸手讨要证据,“请给出确实的数字,拿出确实的证据。”
  “那个,我们会。。。”傻哥突然结巴,“我们会调查的。”
  智商刚刚上线了一分钟,这怎么又开始拉垮了呢。。。
  最后,还是原告亲自上场:
  “说我没有什么名誉的话,我确实没有。”
  “那问题解决了啊!”洪哲小声说道。
  虽然确实比平时录节目时候的音量小了一点,但是,在场的人,依旧是能够听得一清二楚。
  “但是,但是。”吉又开始冒汗了。
  “但是,我也是有人格的!”
  “我从来没有给别人起过‘小便小子’这样的别名。”
  “虽然没有名誉,但是连人格也没有了的话,那我算什么呢?”
  然而,他这一番发自肺腑的阐述并没有挣到哪怕一点同情。
  洪哲:“正答,吉!”
  亨敦:“正答,吉!”
  刘班长:“正答,吉!”
  吉:“。。。。。。”
  洪哲乘胜追击:
  “而且,我觉得艺能人的名誉,和一般人的名誉是不同的。”
  “艺能人们,放p,流口水,撒尿这种事情,我并不认为是损害名誉的事情。”
  “只要能搞笑,就是艺能人最高的追求了啊!”
  朴社长按照吉的套路进行反对:
  “那艺能人就没有人格了吗?”
  “艺能人也有私生活的啊!”
  “当然要有适当的保护的!”
  被告本人又站起来了:
  “觉得人格这么重要的朴明秀xi,管郑亨敦xi叫小胖子,叫卢洪哲xi黄头发。”
  洪敦两个人拍案而起,对朴社长怒目而视。
  “郑俊河xi,也被叫闲人王。”
  “我很幸福。”傻哥说道。
  “没有傲慢的胖子的话,你能留到今天吗?”朴社长得意了。
  “所以,有些听起来不那么好的别名,其实是可以起到积极作用的,不是么?”洪哲趁机攻击。
  “我就说到这里了。”朴社长一屁股坐下。
  总之,从开局的试探来看,吉这一方,好像,有点被压制了。
  朴社长站起来,终于开始传唤证人:
  “我们想要采纳(?)被告为证人。”
  这哥糟糕的语文水平让法官不得不重新和他核实一边:
  “是要审问被告的意思吗?”
  老朴更进一步:
  “可以拷问吗,拷问?”
  法官瞅了他一眼,然后,直接靠了回去。
  简单来说——
  给你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刘班长坐到了证人席,傻瓜哥出列,首先进行审问:
  “原告。”
  刘班长不得不提醒他:
  “我是被告。”
  这就是传说中的律政先锋吗。。。
  而他问出的问题:
  “是本名吗?”
  “年龄呢?”
  “结婚了么?”
  “在社会上是成人了吗?”
  “在社会上应该怎么样待人接物,是知道的吧?”
  “还用那张凸出来的嘴,天天取笑人吗?”
  一点新的信息都没挖出来的,好吧!
  随便找个搜索引擎搜一搜就好了吧!
  而朴社长出来,连一个正经的问题都没有问证人,反倒是喋喋不休地说了好几分钟的单口相声。
  阐述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只有刘班长还在好好地拍着广告,而用小便小子这样的称号把其他人的路都堵死了。
  确实,有一个炸鸡广告,原本是六个人一起的,只有刘班长续了约。
  所以,这些怨念加在一起,让朴社长一下子说了个够。
  但是,为什么要把人叫出来当证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