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越狱吧,青春痘!(后背上的地图)


小说:永不独行的挑战   作者:大脸蚂蚱   类别:娱乐明星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更新慢了/点此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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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也可能是无限挑战的成员们最近的感情经历太过顺遂:
  朴社长和大嫂也度过了生娃之后最困难的时期,刘班长和罗女士也在向着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努力着,亨敦和金泰浩都在努力走向结婚,吉和朴贞雅也是蜜里调油。
  甚至说,刘班长甚至还有了第一个别名——
  风刘。
  谁叫您在我们去拍摄的地方搞了三场聚会的呢!
  看起来忠厚的国民MC,当年,也是风刘浪荡子啊!
  什么?哥你说你只参加过三次聚会?还都在这一个地方?
  噫~~~
  在傻哥这里,就把所有的幸运,都用他自己的霉运抵消掉了。
  真的,是在最不幸的时间,以最不幸的装扮,完成了和丈母娘的初见。
  虽然具体的谈话内容,洪哲并不怎么清楚。
  那一头黄毛,还有直接就称呼尼莫为“嫂子”的行为,在伯母的眼里,也是一下就被定义为了举止轻佻的花花公子。
  虽然也是想着努力帮衬几句的,但还没等他说完一句话,就被伯母请出去了。。。
  但是,看着这哥完全蔫巴了的表情,还有直接拉着他去酒吧的行为,很明显地,和洪哲当初“完蛋”的猜测,差不多,是百分百的契合。
  这哥在私下里的时候,还不止一次地说过,尼莫就是他这辈子最后的爱情来着!
  如果和尼莫也不能走到最后,这哥,可能真的就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老郑家四代单传,也就要香火断绝。
  不过好在,在一起喝酒的人里,有那么一位,能够给予他非常大的力量。
  ——朴明秀这家伙都结婚了来着!
  带着来自丈母娘反对的前辈“实在不行,就先上车,再补票”的祝福(?),傻哥在第二天,就把自己留了五年的爆炸头拉直了,踏出了丈母娘讨好计划的第一步。
  ——只要尼莫还没有放弃我,我就会继续努力!
  时间:2009年6月4日,下午1:00
  这一天,阳光明媚,甚至有些刺眼。
  在南山的八角亭位置,洪哲和吉,还有两个大哥一起,穿着黑白相间的囚服。
  他们,越狱而出。
  太阳和月亮,刘刑警和敦刑警,在后面追逐。
  虽然,在他们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机关,嗯,叫制作组。。。
  “开始!”
  金泰浩一声令下,几乎是本能性地,恶魔之子就伸手把旁边的人使劲往后一扯。
  “哥,我们是一体的啊,一体的!”洪哲无语地吐槽着老恶魔。
  “无限挑战真是个险恶的地方。”吉重复着他早就已经明了的事实。
  傻哥则是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个不停:
  “这到底是要去哪儿啊?”
  “也得知道要去哪儿才可以吧!”
  逃亡经验丰富的洪哲喊起来:“无条件去人少的地方啊,安静的地方!”
  朴社长也难得地展现出了一丝领导力:“跟着我来,跟着我来!”
  大概跑出去了十分钟,恶魔之子把人拉住,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停了下来:
  “呀,我有一个秘密要告诉你们。”
  “有件事情,你们谁都不知道。”
  “因为我们已经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然后,他叹了口气,开始,呃,脱衣服。。。
  傻哥:“干嘛啊?”
  吉:“为什么要脱衣服啊?”
  洪哲:“哥你是流氓吗?”
  老朴却只是沉着地解着扣子:
  “今天准备录制的时候,我比你们提前一小时来的。”
  解完扣子,他把衣服往后一撩,露出了没什么美感的肚子,以及,画着什么东西的后背。
  然后,还没另外三位反应过来,笑得就像来自地狱的魔鬼,这哥,直接就又跑起来了。。。
  傻哥(喘):“呀,跑什么啊!”
  吉(喘):“不是说了我们是一体的么?!”
  洪哲(无语):“今天是在拍《越狱》吗?后背上画了地图?“
  因为曾经调侃过老朴,说他后背上的痘痘连起来
  又折腾了五分多钟,几个人,才终于看到了地图的全貌。
  确切地说,不是地图,而是,涂鸦和数学公式。。。
  南大门,山参,钟表,蒲公英,哑铃,苍蝇,卡车,还有一个算出来是427的数学算式。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本来就不怎么擅长找秩序的洪哲,在贡献了一点数学知识之后,就完全抓瞎了。
  所以他只能去催着傻瓜哥:
  “哥,到了你体现智商的时候了啊!”
  至于吉,咳,不说也罢。。。
  过了十分钟,秃秃的后背被三个人死盯了十多分钟,时间也耽误了,尴尬也积累了,都被不知道多少路人都看光了的暴躁老朴,终于受不住了:
  “呀,赶紧的啊!”
  “那两个人很快就追上来了啊!”
  “啊,累死我了!”
  然后,在催促之下,这谜,还真解出来了!
  解出来的人——
  吉。。。
  凭借着纯白的大脑,他把韩语里,所有单词的第一个字都拿出来,最后,再加上洪哲的数学结果:
  南山市民公寓427。
  “南山市民公寓。。。”洪哲完全不知道这个地方,“听说过这里么,哥nim?”
  “听说过,听说过。”傻哥爬到栏杆上,就往山下望去。
  然后,嗯,就没有然后了。。。
  “下山吧,先下山吧!”洪哲提议道——虽然不知道具体是哪一栋,但肯定,不会是在山上。
  但关键是,下山的路,不止一条啊!
  最后,没办法,他们还是把自己的逃亡目的地卖出去了:
  “请问,您知道南山市民公寓在哪里吗?“
  被问路的大爷也很亲切:“顺着这条路走下去,大概十分钟左右就能看到了。”
  当然,保密工作,也要尽量做好:
  “先生nim,千万不要把看到我们的事情说出去啊!”
  然后,还现场演了起来。
  傻哥:“我们去那边的话,不是要走那条路嘛!”
  吉:“啊,南山图书馆!”
  老朴:“洪哲啊,你阿爸不是在南山图书馆工作么?”
  洪哲一懵——这难道是要去找我爹的节奏?
  这个。。。不太行。。。
  “东大门,Go!”所以,他就又喊了个其他的地点。
  这个内部都没有沟通好的烟雾作战,实在是,没什么水平啊。。。